有鑑於最近行銷部門要求的花俏及獨特性和設計感,只好來提一下我對設計這兩個字的感覺。

 

設計,在我心目中是個把想法具現化在實物上的一種作法;並不是甚麼用來喧嘩取眾的手段;而現在很多人都誤解了設計這一詞的定義。

 

當然,讓自己的東西更美更好看更實用是無庸置疑的,偏偏很多人卻要複雜化這一個簡單的詞去達到他們"美"的定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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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我念過機械設計的觀感,機械這類東西;是一種工藝,展現力量與功率就是機械的美;為何要輔以顏色或是過多的裝飾來去曲解一樣擁有動能美的東西;

 

那只是讓他迷失了自我,一個無法做功的機械卻有著不相襯外表;無論是誰都沒法接受吧!?

 

無論是程式設計、機械設計、甚至於音樂都有同樣的弊病。

 

我相信各位設計師的中心理念都同於把想法實現,而往往外力卻限制了設計這一詞的無限可能性,讓設計變成了行銷的一種手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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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的介入,讓設計變成了不能賣錢就是無用東西的枷鎖,緊緊的套牢在我周遭的每位朋友身上;曾幾何時,大家都變成了只為商業而活的魁儡。

 

以前玩音樂的夥伴,重心不在於音樂上,而是在於封面的顏色深淺,樂器擺放位置是否得當。

 

現在程式設計的朋友,因為工作上不得不開發出花俏的程式,而很可能花俏的程式是一種悲劇。

 

當然我對這些都沒有甚麼意見,只是我堅持一貫的作風;簡單的東西總是最好的,越複雜的東西往往越難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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